定密管理工作制度院校-学校定密制度

什么是定密责任人制度?

定密责任人制度是一种安全保密制度,旨在加强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保密工作。

该制度规定了组织部门应设立定密责任人,负责组织、管理、监督和实施涉密工作,包括定密、存储、传输、销毁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工作。

这种制度的出现是为了防止机密信息泄露和丢失,确保国家和组织的安全,以及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
定密责任人制度在保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,不仅能够确保信息的安全,还能够提高组织成员和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心。

总之,定密责任人制度是一种有效的保密机制,可以加强对机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,确保组织的安全和稳定。

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?

是一项重要的文件,其中规定了派生国家秘密的程序、权限和保密等级,旨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。

这项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定密责任人职责和定密程序,同时也规定了保密期限和解密审批程序。

这些规定有助于建立起健全的国家秘密保密体系,从而更好地保护国家涉密信息的安全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仅是一个暂行性文件,还需要结合具体实践进行完善和优化。

同时,也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定密管理制度,不断提高国家秘密保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。

定密责任人包括哪些人员?

保密法规定:“机关、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,负责本机关、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、变更和解除工作。”这一法律规定创立了我国定密责任人制度,对解决长期以来定密主体宽泛、定密责任不明确、定密程序不规范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。

一是明确哪些机关、单位需要确定定密责任人。根据保密法规定,需要确定定密责任人的,主要是指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机关、单位。无定密权限的机关、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国家秘密,其定密也是以机关、单位的名义,通过申请定密的途径,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级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。

二是明确哪些人员可以确定为定密责任人。保密法规定,定密责任人是指具有定密权的机关、单位,依照保密法规定,确定或指定专门负责本机关、本单位定密工作并对其承担责任的人员。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:一类是法定定密责任人,即机关、单位负责人。一类是指定定密责任人,即经机关、单位依法授权,具体履行定密职责的人员。机关、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,即为本机关、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,不需另行办理确定手续。指定定密责任人,必须严格履行确定程序,先由机关、单位提出初选人员名单,并通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定密专业知识培训、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后,再经本机关、本单位正式指定,以书面形式在本机关、本单位内部公布,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。指定定密责任人主要有两种情况:定密工作量大的机关、单位可以指定定密责任人,如党政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等。业务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机关、单位,应当指定定密责任人,如公安、纪检等机关。定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定密责任人属于涉密人员,在指定定密责任人时,应当按照涉密人员的条件挑选,如熟知本机关、单位业务工作,熟知相关保密事项范围规定和定密程序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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